公告

各有关单位、公司各部门:

       为顺利完成“泰和千烟洲试验区建设雁门水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现刻制“湖北松之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泰和千烟洲试验区建设雁门水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项目经理部”印章1枚,即日起启用生效。本印章仅用于资料签章,对外的一切行政事务及经济活动无效。“项目经理部”印章由公司委派专人管理和签章。